由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研制、并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的《湿证诊断标准》,目前已在初步版本(V1.0)的基础上,进行迭代,形成新版本(V2.0)。《湿证诊断标准》(V2.0)采用特异性模式和相似度/一致性模式相结合的诊断形式,包括11项特异性症状、19项敏感性症状,同时赋予了症状术语操作化定义,并制定了症状分级量化标准,以供湿证相关临床诊疗及科研工作借鉴、使用。此外,项目组建立了《典型湿证诊断标准》以供湿证生物学基础、湿证四诊客观化等研究使用。
如需在临床或科研中使用该诊断标准,可联系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(广东省中医院)中医证候研究团队杨小波(主要起草人)或李倩(秘书)获取使用版权。联系方式:杨小波,邮箱:yangxiaobomd@163.com;李倩,邮箱:liqiantcm2012@163.com。